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一系列的生態環境保護政策和法規先后出臺。VOC治理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關鍵。《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和《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均明確了VOC污染防治的要求,其目標是2020年VOC排放總量較2015年下降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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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專家
黃創鋒 廣電計量材料技術支持副總監
化學生物學碩士學位,精通化學、材料領域的技術研究與應用研究,參與過多項國家標準編制工作及廣東省經貿委技術創新項目、科技基礎條件建設項目、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發改委北斗產業檢測平臺、軌道交通禁限用物質標準研究、軌道交通車內空氣管控標準研究等科研工作十余項;發表科研論文10篇,參與編寫國家標準1項。
VOC管控新國標解讀
1、四大類產品全覆蓋——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
《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第二十九條要求“2019年底前,完成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產品VOCs含量限值強制性國家標準制定工作,2020年7月1日起在重點區域率先執行。”
根據“行動計劃”的部署,2019年底到2020年初,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四大類產品的相關VOC含量限值標準均順利完成制定工作并發布。
標準號 標準名稱 發布日期 產品類別
GB 38468-2019 室內地坪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2019/12/31 涂料
GB 38469-2019 船舶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2019/12/31
GB 18581-2020 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2020/03/04
GB 18582-2020 建筑用墻面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2020/03/04
GB 24409-2020 車輛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2020/03/04
GB 30981-2020 工業防護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 2020/03/04
GB 33372-2020 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限量 2020/03/04 膠粘劑
GB 38507-2020 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 2020/03/04 油墨
GB 38508-2020 清洗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 2020/03/04 清洗劑
2、管控內容全面——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限用溶劑、重金屬、其他有害物質
在新發布的四大類產品VOCs限值強制性國家標準中,管控限值除了體現揮發性有機物總量的“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還針對各類產品成分特點、技術能力和高風險的污染物成分,規定了限用溶劑(如苯系物、鹵代烴、乙二醇醚及醚酯總和等)、重金屬含量(如鉛、鎘、汞、鉻等)、其他有害物質(如石棉作為船舶行業國際公約的重點管控污染物,被列入船舶涂料標準GB 38469-2019的有害物質限量中)等特定有害物質限量值,以便對具體產品類別相關的有害物質實施更精準科學的管控,更好地保護生態環境。
3、限值分類全面——按行業、分散介質、成膜物質以及工序分類
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四大類產品涉及行業眾多、產品類別多樣、工藝復雜。新發布的VOCs限值強制性國家標準對管控限值做了科學分類,整體上按照先從行業分類、再按分散介質分類、再細化到成膜物質分類、工序分類等,使得相關標準對各行業產品都能做到準確定位、合理適用。
4、限值要求加嚴——限量數值低
本次發布的新標準中規定的VOC限量值都比較嚴格,如溶劑型VOC限量值范圍400-700g/L,水基型VOC限量值范圍50-400g/L,對于產品研發和生產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新標準中除了對原先未做規定的產品類型規定了明確的VOC限量值,還對已有標準的VOC限量值普遍進行加嚴。
高風險產品管控以及企業應對方案
1、分類管控:把產品按行業、分散介質、有效成分、工序分類,少用溶劑型,不用禁用類型
在各類產品VOC標準中,均要求在產品的包裝標志上或產品說明書中“標明符合本標準的分類和產品類型”,因此產品VOC管控的第一步就是根據新國標的分類特點,將目標產品按照行業、分散介質、有效成分、工序等進行分類,準確定義產品類別對應的VOC限量值要求,明確類型定義。
其次,溶劑型產品由于組分中的大部分成分為有機溶劑,可產生大量揮發性有機物,相關產品很可能在同類型水基型產品技術成熟后被逐步替代淘汰,因此產品研發和使用方向上應該盡可能減少溶劑型產品的使用。
其中部分溶劑型產品已經被相關標準明確禁用,務必規避使用,如GB 18581-2020 9.1條明確禁用硝基類溶劑型木器涂料,GB 18582-2020 9.1條明確禁用溶劑型建筑用墻面涂料。
2、關于成分:多組分、成分表/MSDS、施工配比,含量滿足限值,避免禁限用物質
為滿足新VOC標準的各方面限量值要求,在歸類好產品的類型之后,重點要關注產品的組成成分含量情況。企業可以從配方成分表、MSDS等文件獲取成分信息,也可以通過全成分配方分析方法確認各組分成分和含量;另外還需要關注多組分產品的施工配比、溶劑/水稀釋比等。
相關標準規定的VOC限量值都限定了是按配方單組分測試結果還是在配比之后的測試結果;或者需考慮稀釋比,包括按最大稀釋比還是最小稀釋比進行測試的結果。
從配方成分的含量情況可以匹配和大致預估產品的揮發物質情況,其中相關標準禁用和限用的物質必須在配方成分篩查中予以排除,避免使用,以確保產品含量滿足限量值要求。
3、如何改進:限值不斷加嚴,新一輪“藍天保衛戰”即將上線
如前所述,新標準的VOC限量值進行了不同程度的加嚴。因此在產品的設計研發階段就應該把降低產品VOC含量作為重點方向和基本要求,確保產品合規才能進入市場。
生態環境部在繼續推動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的同時,已經啟動“十四五”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在目標設定方面,會延續“大氣十條”“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思路,主要圍繞著空氣質量改善和主要污染物減排量方面來設計目標,包括針對臭氧的兩項前體物VOCs和氮氧化物設計減排目標;在重點舉措方面,將加強PM2.5與臭氧協同控制,積極推進產業、能源、運輸、用地四大結構調整優化。
在最新的通報中已經增加了臭氧及其相關前體物質的濃度和控制情況,下一步臭氧將作為污染物的重要控制指標進行管控,企業應當關注相關政策要求及配方研究進展,減少或避免使用可產生臭氧及其他VOC物質的組分,以期滿足后續管控指標要求。